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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联办件 □上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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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内容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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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审批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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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审批条件 |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件。 7.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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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所需材料 |
1.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告。 置许可证》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准通书》(复印件)。 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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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环节 |
1.申请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书》,按要求填写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县卫生局窗口提供给申请人县卫生监督所主管监督科室联系方式; 2.申请人与主管监督科室联系现场卫生审查,由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并出具卫生许可证发放、复验审查记录; 3.申请人组织执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4.申请人到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检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5.完成上述四项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县行政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局窗口提出办证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方可正式受理; 6.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县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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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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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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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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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科室 |
夏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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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
夏邑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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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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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70-305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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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370-302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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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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